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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及目標

 

綜合家庭支援服務秉承機構使命,致力促進家庭功能和創建有利家庭發展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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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目標

 

讓體弱長者、殘疾人士及有特殊需要的家庭︰
(1) 留在社區中生活﹔
(2) 達致及保持適切的活動功能及獨立生活能力﹔
(3) 獲得足夠技巧去適應身體狀況的改變﹔及
(4) 避免過早和不適當的住院或院舍照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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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1

 

因應服務對象的不同需要,綜合家居照顧服務隊會提供服務予兩類的服務個案:
˙ 體弱個案:
- 體弱長者︰受損程度為中度至嚴重及需要一系列護理服務個案
- 綜合家居照顧服務隊會採用多專業的模式,針對服務使用者的需要向他們
 提供︰護理照顧、營養護理、個人護理、康復服務及社工服務等。
- 服務隊亦會考慮服務使用者的受損程度,為他們設計及提供一套有
 計劃及整全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包括:
  .護理計劃
  .基本護理
  .特別護理
  .個人照顧
  .保持活動能力的復康練習
  .中心為本的日間服務
  .支援服務
  .護老者支援服務
  .日間到戶看顧、日間暫託及住宿暫託
  .24小時緊急支援
  .家居環境安全評估及改善建議
  .家居照顧,例如洗衣、執拾、家居清潔等
  .膳食服務
  .交通及護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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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2

 

˙普通個案:
- 沒有或輕度受損程度或傷殘程度的個案
- 受損程度或傷殘程度為中度或嚴重,但只需要個人照顧及家
 居清潔服務的個案
- 所提供的服務包括:
  .個人照顧
  .簡單護理
  .家居清潔
  .護送服務
  .照顧幼兒
  .日間到戶看顧
  .健康/家居安全服務
  .購物及送遞服務
  .膳食及洗衣服務
  .其他服務─例如護老者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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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

 

居住於所負責區域內之家庭成員,不限年齡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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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 1

 

體弱長者:年滿60歲或以上在區內居住而有需要此項服務的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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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 2

 

殘疾人士:在區內居住而有需要此項服務的殘疾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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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 3

 

有特殊需要的個人及家庭:患有長期病的人士或因遭遇遺棄、突發性疾病、住院、監禁、死亡等事故而引致有服務需要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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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手續

 

服務使用者可按個人意願,終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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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

 

輔導服務、家務指導服務和諮詢服務,均是免費。 小組、講座及其他服務活動,因應個別情況而定,請留意有關宣傳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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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手續 1

 

服務使用者可主動提出終止服務或經社工評估後終止服務。若服務使用者退出服務須於一個工作天前通知;凡由社工終止服務,除特殊情況外,服務使用者會最少於兩星期前獲得通知,如有其他服務需要,社工可作出轉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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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

 

按服務內容及服務使用者的經濟情況而釐定,收費或會每年作出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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