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內容




庇護工場名額之服務內容:
1. 中心訓練(包裝、郵件處理、甜品製作、紀念品製作、手工藝製作)
2. 健康生活服務(健康輔導及護理、提昇生活技能訓練、家庭支援、社區教育)
3. 就業支援及跟進服務(工作技能評估、就業選配、在職支援及跟進)
輔助就業服務名額之服務内容:
1. 就業輔導及工作技能訓練
2. 就業見習
3. 在職試用
4. 在職工作指導
5. 就業後跟進服務
職業康復延展計劃名額之服務内容:
1. 中心訓練(手工藝製作、興趣小組活動)
2. 健康生活服務(健康輔導及護理、提昇生活技能訓練、家庭支援、社區教育)
服務對象:
15 歲或以上智障人士/精神病康復者/殘疾人士,並
1. 具工作動機
2. 有基本的自我照顧能力及工作理解能力
3. 精神狀態穩定
4. 沒有傳染病
5. 40歲或以上的綜合職業康復服務中心學員,60歲以上學員毋須接受評估;40-59歲學員須接受評估(只適用職業康復延展計劃)
6. 因年老或工作能力衰退而需要職業康復訓練以外的服務(只適用職業康復延展計劃)
服務名額
101名(庇護工場)、24名(輔助就業)、5名 (職業康復延展計劃)
服務收費
免費
(另按社會福利署釐訂的標準向出席指定訓練之學員發出勤津貼或訓練津貼)
申請手續
申請人須透過社署之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辦理輪候手續(輔助就業服務可接受社工轉介或自行申請),詳情可向社工查詢。
退出服務
1. 可自行退出服務
2. 若因服務使用者情況或需要轉變,服務單位將協提供適切轉介
3. 穩定公開就業6個月或以上,並完成就業後跟進服務